答:眾所周知,香港優(yōu)才計劃獲批后,申請人需赴港參加面試,待面試正式通過后即可拿到香港的合法居留簽,但因受疫情的影響,不少人士在獲批香港優(yōu)才計劃后,無法前往香港進行面試。
而我司在2020年10月20日時接到了由中國香港入境事務處發(fā)來的郵件,提示到獲發(fā)優(yōu)才計劃「原則上批準通知書」的申請人,可通過委派代表前往入境事務處出席會面并辦理核實文件事宜!也就是說,申請人不用到香港進行面試,即可通過委托進行會面及遞交資料!
因此,因疫情影響到面試出行的人士,無需過多擔心,可委托我司進行“代面試”!被委派的代表要求及所須出示文件:
1、代表人必須年滿18歲;
2、其香港身份證/身份證明文件正本;
3、授權(quán)書正本(須列明該代表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/身份證明文件編號),并由申請人簽署,該簽名必須跟申請表上簽名一致;
4、「原則上批準通知書」所列出的所有附件正本;
5、費用230元港幣(每位申請人)。
值得注意的時,雖然申請人暫時不用到香港面試,但3個月內(nèi)仍需要主申請人及附屬申請人一起到香港激活入境許可標簽!
*以上內(nèi)容僅供參考,請以最新政策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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