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美國移民家屬團聚的條件可以歸納如下:
一、基本申請條件
1.申請人資格:
◆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人)可以為其直系親屬或某些其他親屬提出家庭團聚移民申請。
2.親屬關(guān)系定義:
◆直系親屬:配偶、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滿21周歲的美國公民的父母。
◆其他親屬:包括成年未婚子女、兄弟姐妹等,但他們的移民申請將受到配額限制,且優(yōu)先級較低。
二、各類親屬的具體條件
1.配偶移民條件:
◆美國公民的配偶可以不受配額限制,申請流程相對較快。
◆綠卡持有人的配偶會受到配額限制,屬于優(yōu)先移民類別的第二類。
2.子女移民條件:
◆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未滿21歲,沒有名額限制。
◆已滿21歲但未婚的子女屬于第一優(yōu)先類,已婚的子女則屬于第三優(yōu)先類。
◆綠卡持有人為其未婚子女進行移民申請,受益人屬第二優(yōu)先類,已婚子女不在優(yōu)先之列。
3.父母移民條件:
◆年滿21周歲的美國公民可以為其父母辦理直系親屬團聚移民,申請的移民簽證屬于IR-5類,不受配額限制。
◆美國綠卡持有者無法擔保父母移民。
請注意,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具體情況可能因個人情況和政策變化而有所不同。在申請之前,建議咨詢專業(yè)的美國移民顧問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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